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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荣立个人三等功吴卫东同志主要事迹材料

发布日期:2012-11-02 信息来源:政治处字号:[ ]


     吴卫东同志于1998年进入执行局工作,于2003年借调外出工作后,又于2007年进入执行局工作至今,现任执行实施科副科长。2010年,该同志被评为“院级优秀个人”。
    一、严于律己,努力做好执行表率作用
    该同志热爱执行工作,一干就是好多年。在工作实践中,他深深感到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尊严是一名执行法官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他在执行工作中为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始终奋勇争先。多年来,该同志思想进步,勤奋进取,深深懂得了只有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才能让老百姓安居乐业,让社会和谐稳定。该同志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时刻用严谨的标准严以律己。不断深化“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他爱岗敬业、不计得失,虚心好学、以苦为乐,忠于职守、默默无闻,为年轻同志起到了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   勤办案,巧办案,勇挑执行工作重担。
    在执行工作中,该同志认真负责,作风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出色完成执行任务。近三年来,该同志共执结845件案件,执结标的近1.08亿元。办案的数量及办案质量在我院执行干警中名列前茅。作为一名有着丰富宝贵经验的执行法官,他善于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善于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善于分析案情抓住争议焦点,善于变通创新灵活执行,而且敢于碰硬冲在执行第一线,稳妥地执行了一大批社会关注高的“骨头案”、“钉子案”。作为一名执行组长,他勤勤恳恳,努力做好本组执行工作的带头作用,积极带动本组执行员尽心尽力,将执行工作做到最好。另外,对于执行局中的新人,吴卫东同志耐心教导,认真指导,帮助年轻执行干警尽快融入执行队伍,适应执行工作。
    三、兢兢业业,切实实践司法为民
    吴卫东同志在执行工作中努力实践司法为民,尽心尽力为群众办事。2011年,该同志已为数百名民工执行到拖欠的工资。今年春节前夕,吴卫东同志冒雪为大隐镇的14名民工追讨血汗钱,让民工在过年前足额拿到了工资。今年10月份,该同志在处理宁波大博金乐器有限公司系列案中,让40余名民工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
吴卫东同志在执行工作中,兢兢业业,毫无怨言。如余姚市宏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系列案件,涉及买卖合同、劳动争议等多项矛盾纠纷。吴卫东法官依法评估拍卖该公司资产,在与买入方清点搬运物品时,由于买入方的强行拖拉,致使该同志腰骨受伤。但该同志顾不上休息,仍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带伤执行。该同志用自己的行动,用自己的热忱,感染着身边每一位同事。
    四、廉洁奉公,时刻保持公平、公正。
    吴卫东同志始终把廉洁公正作为自己工作的首要准则,时刻不放松廉政这根弦。认真学习党的有关廉政方面的理论,不断增强自己的公仆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在日常工作中,牢记法官的神圣使命,严格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严格区分对待朋友间的正常礼尚往来活动和一些人别有用心的吃、请、送礼活动,做到明明白白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规规矩矩司法。今年四月份,当事人周某在案件办结后送给吴卫东法官6张超市卡,但他婉言谢绝并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吴卫东同志在生活中追求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坚决抵制不良习惯,培养自己良好的生活情趣。从参加工作到现在没有任何违纪行为,他的公正、廉洁在法院干警和当事人中都有口皆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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