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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俞永慧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日期:2012-08-13 信息来源:政治处字号:[ ]


    俞永慧,1988年10月通过招考进入余姚法院工作,先后担任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司法行政科科长等职。其勤奋敬业,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务实创新,乐于奉献,廉洁自律,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被评为余姚市先进工作者、余姚市优秀党员。2008年8月主持司法行政科工作以来,以身作则、敢抓敢管、不断创新,使该院行装工作在中院争先创优考核评比中成绩名列前茅,2010年度荣立集体三等功。
    一、财务管理科学规范。制订《财务管理制度》,使财务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设立执行款专用银行账户,对所有案件的执行款、拍卖保证金、拍卖成交款的收取、退付进行独立核算;做好本院的基建财务、工会财务、食堂财务、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等工作;履行收支两条线,本着“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做好预决算,为合理安排资金做好领导的参谋;积极和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不断发掘经费保障潜力,最大限度保障法院建设和行政、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信息化建设持续发展。协助立案庭做好开通阳光诉讼咨询热线电话工作,设立并公布专门用于提交诉讼材料的电子邮箱;认真做好网站日常管理,按时更新外网网站每周的庭审公告,不定期更新内外网站各个栏目的内容;及时做好各类信息系统的安装、升级与使用指导工作,新安装“量刑管理系统”、“司法统计新系统”等,维护升级“审判系统”,“执行系统”等;适时做好信息化设备日常性调试及维修维护工作。
    三、车辆管理井然有序。制定出台《车辆管理规定》,新建车辆使用管理档案,规范车辆的调度、入库停放、维修保养、油料消耗、车况检查及驾驶员队伍的管理;实行网上统一派车制度和节假日警车封存制度;按车辆固定司机,严格规定警车的使用范围,严禁公车私用,提高驾驶员的行车安全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通报批评或停驾扣薪制度;通过GPS,对全院警车的运行状态和使用情况实时监控,杜绝警车违规现象的发生;落实公务用车的节能措施,增强节能意识,千方百计降低公务用车的运行成本,最大幅度地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
    四、食堂工作突出亮点。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把好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关,及时发现健康隐患;严把食品进货关,对没有“检疫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食品一律不采购;把好食堂环境卫生关,确保广大干警的饮食卫生。另对食堂液化气、油、明火等都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及使用办法并设置专人负责,杜绝一切安全隐患。精心设计菜谱并每周上内网公布,使早、中、晚餐品种多样化,实行分批分次开伙分碗盛装减少浪费。在招待客人方面,突出食堂菜特色,不断更新菜肴花色品种,在价廉物美上动脑筋。
    五、物资采购阳光高效。进一步完善物资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形成公开、公正、规范高效的“阳光采购”工作格局,并加大验收力度,固定资产由专职资产管理员参与验收,一般办公用品由总务人员验收入库。建立办公用品使用台帐,每月对进出物资情况制作报表,并存档备案,切实为法院当好家,管好家。
    六、物业管理注重质效。修改服务合同,规范物业服务标准,搭建齐抓共管的管理平台,切实有效地做好该院的安全保卫和卫生保洁工作。坚持从细节处入手,在大厅、走廊、会议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和各办公室租摆绿色植物,对管道、钢棚、门锁、卫生洁具等设施坚持做到定期保养、及时修理,努力为大家营造舒适、环保、温馨的工作环境。
    七、会务接待认真细致。会议接待流程标准化,从接到会议通知、安排会议室、会前协调准备、会中保障服务到会议结束整理复位,严格按会议接待标准和流程执行。服务礼仪正规化,通过书籍、电视、网络等多渠道不断学习和自我丰富,使会议服务更加标准规范。设备保障专业化,对所有会议室设备进行了全面学习,熟练掌握设备的使用和调试,在遇到新问题时能及时有效地解决。
    八、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构建思想政治教育的长效机制,抓好部门干警的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各项监督制约制度齐全,监督措施、力度到位。以院里的绩效考核办法为前提,制定部门考核细则,科学设计考核项目,量化考核标准,使之准确反映干警的工作业绩,增强干警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创优意识。全体同志能互相支持、互相配合,讲奉献,比贡献,分工不分家,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了行装工作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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