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新选任的118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至此,市法院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180人,陪审员与法官比例达到了2:1,为该院人民陪审力量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市民争做“无袍法官” 今年3月,市法院通过《余姚日报》等媒体刊登了《关于增选人民陪审员的公告》。公告一刊登,该院就收到许多热心市民的来电、来信,咨询相关参选事宜。 余姚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卢贤锋是一名“80后”海归,自主创业开办了这家企业,在经营好企业的同时,他也一直热心于当地的社会公益事业。听说市法院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人民陪审员,小卢立即提交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经过报名、资料审核、政审、考察等程序后,卢贤锋被市人大常委会聘任为法院人民陪审员,从此开始了自己的陪审事业。“很荣幸能当选余姚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今后我会积极配合法院的各项工作,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辜负人民陪审员这个称号。” 这次聘任的人民陪审员中,有很多像卢贤锋这样的“80后”青年,他们在自己的专业领域都有一定的特长和技能,平时也有很强的正义感。如宁波市十大杰出青年包明杰,拥有职业病鉴定资质的陈志先,还有付晓陆,具有食品检验检疫的专业资质并长期从事这方面工作…… “通过向社会招聘的方式将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普通群众吸收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借助他们的生活经验、专业技能,弥补法官的专业缺陷,得出更能契合群众司法感受的裁判结果,也是我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宗旨和目的。”市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主任吴丽奋这样说。 法庭上发光发热 过去的陪审员队伍,不同程度地存在“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问题,不敢发问、不愿发问,“陪审”成了“陪衬”,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为了杜绝这种现象,市法院积极创造履职条件,不断深化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工作的机制,使人民陪审员工作不再局限于庭审中,而是延伸到调解、执行、化解信访和群体性纠纷中,充分利用陪审员在当地的影响和人情优势,同时消除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的疑虑和误解,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案结事了。 “小伟,你不要害怕,我们只是想听听你的意见,你是想跟爸爸住,还是想跟妈妈在一起?”调解室内,人民陪审员谢霞波和苏丁江正在征询孩子小伟的意见。 这是一起抚养纠纷,原被告双方已离婚多年,孩子小伟跟随父亲生活,女方觉得与孩子关系日益疏远,希望找回母子间的亲情,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案件受理后,法官多次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希望协商解决案件,然而原被告双方态度强硬,开庭中更是多次发生言语冲突和肢体接触。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的情绪非常不稳定,而案件最终的结果将会影响到小伟今后的生活,因此法官组织两名人民陪审员给小伟做了心理辅导并听取了他的意见。 人民陪审员谢霞波就职于市妇联,具有丰富的基层经验和心理资格证书,擅长调解家庭矛盾、邻里纠纷。苏丁江退休前是一名中学老师,熟悉、了解孩子的心理和想法。法官根据案件情况,特意挑选了这两人担任本案的陪审员。最终小伟向陪审员道出了想继续留在父亲身边的心愿,庭审中陪审员向原、被告转达了孩子的意见,最终法官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持现有的抚养关系,原被告双方也表示服从判决。 陪审队伍有纪律 为进一步加强陪审员队伍管理,使这支队伍具有较强的组织性和规范性,市法院专门出台了《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法》,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选任、权利和义务、参审案件类型、使用、考核和表彰、职务任免等七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其中特别对人民陪审员日常培训和任免作了规范。 陪审员是一支不穿法袍的法官队伍,他们被赋予“明察秋毫辨是非,公平公正做裁决”的重任,基本的法律素养和法律常识是每一位陪审员应当具备的。为了保证人民陪审员在法庭上说话更有底气,市法院定期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参加培训,由法官围绕庭审礼仪和最新的法律法规进行培训指导,使陪审员能够及时掌握相关法律常识,更好地在法庭上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该院对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案件实行案件评价反馈机制,要求人民陪审员就庭审中阅卷权、参审权、异议权的落实,以工作日志的形式予以记录,保障了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的权利。 对于人民陪审员的任免,该院也遵循“严进严出”的原则,在注重选任的同时加大对人民陪审员的规范和考核,对陪审员的工作态度、职业纪律、陪审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建立档案资料,出现被刑事处罚、违反审判纪律及相关规定、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等不适合继续担任人民陪审员情况的人员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从而保证这支队伍的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