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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爆胎导致车辆损坏保险公司可否拒赔?

发布日期:2016-07-27 信息来源:余姚日报字号:[ ]


     【案情回顾】

     201412月,张先生驾驶的小轿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突然左前轮胎爆胎,车子失控。幸好只是虚惊一场,张先生并没有受伤,但车子毁损严重,交警部门认定为车辆左前轮爆胎导致车底盘、车身左侧多处受损,前后修理共花费了3.4万元。

     张先生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承保。事故处理完毕后,张先生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

     保险公司指出《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已对机动车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作出约定,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部分包括:碰撞、倾覆、坠落;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坠落、倒塌;暴风、龙卷风;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等,张先生要求理赔的车辆损失系轮胎橡胶爆裂,橡胶的冲击力造成的损失,不在保险条款罗列的机动车损失保险责任范围内,因此保险公司无需承担保险责任。

     张先生向法院起诉获得法院支持,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张先生车辆维修费3.4万元。

     【法官说法】

     本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在机动车损失项目下,对于爆胎造成的损坏,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虽然罗列了其中造成被保险机动车损失的原因,但上述原因并不能涵盖现实生活中造成被保险机动车损失的所有原因,并且,根据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对于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免除条款,应在保险条款中注意列举并明确告知被保险人,以便被保险人慎重成约、履约。另一方面,责任免除条款中的确载明车轮单独损坏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但本案的交通事故认定中认定的事故事实为因车辆左前轮爆胎导致车底盘、车身左侧多处受损,至于爆胎时如何造成车底盘、车身左侧多处受损并未具体记录,保险公司也未能勘察明确是由于轮胎爆炸的冲击力,还是轮胎破碎后撞击、刮擦车辆底盘、车身左侧,或者其他原因导致车损。因此,法院最终支持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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