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孩子,你何时能不再哭泣?

发布日期:2016-09-20 信息来源:巾帼文明岗字号:[ ]


 

201063下午,原告莫某某与被告陈某某的女儿在法庭上交接,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调解协议,女儿随父亲生活,虽然年仅3岁尚不懂事理的孩子,似乎也明白分别的滋味,当爸爸和奶奶来抱时死死地用一双小手环抱住妈妈的脖子不肯松手,并嚎陶大哭不止。最终小手还是敌不过大手,小女孩的小手被奶奶从妈妈的脖子上瓣开,并立即抱离妈妈身边,直至我听不到孩子的哭声为止。

———这一幕情景,看得我心里很不是滋味,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深深地感到内疚和自责,也感到十分地无奈和无助,我为离婚当事人解除了一段痛苦的婚姻,却把这个痛苦转嫁到了这个不幸的孩子身上,孩子成了承载这段痛苦婚姻的终结者。

2010618,原告朱某某与被告董某某的孩子被叫到我面前,小男孩已年满十周岁,已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我征询小男孩“如果爸爸妈妈离婚,你愿意和谁一起生活?”小男孩一直沉默着,直到最后吐出一句话,“我不愿意爸妈离婚,如果一定要离婚,我谁也不跟。”说完小男孩已是满眼泪水。

———当父母决定离婚的时候,做孩子的其实是没得选择,他不能选择希望保留一个完整的家。

2010730,原告朱某某诉被告周某某抚养费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周某某承担女儿抚养费每月400元,这是原告朱某某自周某某与原告父亲离婚以后第二次起诉,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生活支出的增加,抚养费从200元增加到400元,根据原告的陈述,即使法院判了,被告也不是很自觉地按时拿出来,还是要等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才能拿到。

———离婚的父母在离婚前不能为小孩的健康成长着想,离婚了仍不能为小孩的正常生活提供应尽的基本保障。

这仅仅是我处理离婚案件中的一个个案而已。从一个法院来说,每年办理的离婚案件多达上百件,而从全国法院来说,更是多达上万件。无论是调离还是判离,随着案件的了结,有多少家庭因此而四分五裂,父母各奔东西,又有多少孩子成了单亲家庭的孩子。

曾几何时,男女双方由情生爱,由爱生情,走进婚姻的殿堂,共育爱的结晶。又曾几何时,随着孩子的出生,浪漫的爱情归于平淡的生活,男女双方的个性、脾气、爱好逐渐显露出来,因一点点生活琐事而生烦,或因经济生活困难,或因经济条件改善,无论何种原因,均可成为男女双方争吵的导火线,于是小吵不断,大闹不止,两人面对面争吵不够,还要由“亲友团”加入,将矛盾不断扩大、激化,最终将婚姻家庭推向破裂的边缘。在家庭战争中,孩子成了出气筒,成了挡箭牌,成了累赘,成了离婚的筹码。孩子在父母离婚前已饱尝家庭不和之苦,父母离婚后更是得不到完整的父爱母爱。单亲家庭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比其他同龄孩子更早地尝到了人生的酸甜苦辣,同时比其他同龄孩子显得更老成和成熟,更懂事。

随着离婚案件的增多,单亲家庭的孩子也越来越多。这一群体日渐庞大,需要我们家庭、社会、学校以及我们的政府引起关注,关注这一群体的健康成长,也就是关注我们国家的未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