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日报:法官杜健:让司法更有温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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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建设工程施工案在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民一庭庭长杜健担任审判长。为了上午3个半小时的庭审,杜健足足准备了两个月。她不仅仔细审阅20厘米厚的卷宗,反复研判案情,而且冒着高温找到核心当事人。 杜健今年36岁,中共党员,2004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并到市法院工作。她从书记员做起,长期与民事案件打交道,先后在立案庭、泗门法庭工作,曾任民三庭副庭长,2015年任民一庭庭长。 杜健不仅业务素质过硬、作风干练,而且秉公办案、责任心强,待人也非常热情且乐于助人。在她的办案过程中,司法变得有了温度。 2014年以来,杜健先后摘得“全国办案标兵”、“宁波十大法治人物”殊荣。今年,她又荣获市级“十大优秀青年”称号。 辗转难眠—— 只为问心无愧办铁案 2013年春节,杜健为了一起侵权案的审理辗转难眠。 案件发生在8年前,原告老李是名石灰商人,被告是余姚一家建筑公司。2005年冬天,这家建筑公司在宁波建设一个小区,老李负责将工地里的生石灰化成熟石灰。不幸的是,一次,老李在化石灰时,石灰池一面墙体突然倒塌,导致老李双腿骨折,双眼被石灰灼伤致盲,构成一级伤残。经过7年漫长的治疗与索赔后,双方走上法庭,老李索赔200余万元。 当时,杜健任民三庭副庭长。首次翻阅案卷,她就察觉到案件很棘手,虽然老李的身体健康受到严重侵害,但是他索赔的200多万元也不是一笔小数目。石灰池是谁建造的?双方是雇佣关系还是揽承关系?老李在操作过程中是否有过错?对这三个疑点,双方各执一词。 为了啃下这块“硬骨头”,但凡有空闲时间,她便细细思考,还查阅了大量权威资料,还原熟石灰加工过程,解析化学反应特征。结合三次庭审汇总情况,于法于理,她心中已有定论。 尽管如此,宣判前夕,杜健一个星期没睡好觉,她仔细考虑所有能设想到的情况,反复推敲,绝不放过一丝线索。她深知,对当事人来说,一纸判决书承载着他们对司法公平的热切期望,唯有将每起诉讼办成铁案,她才能安心入睡。 最终,杜健判定被告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老李60余万元。 问心无愧,是杜健一贯秉持的职业理念。对于案件真相,她敢于打破沙锅问到底。每起案件的审判,只有先过了她自己这关,才能经得起真相和时间的考验。自有审判资格以来,杜健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400余起,上诉率不到2%。她审理的案子,总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2014年12月,杜健接到一个电话:“我是小赵,我的案子希望你能秉公执法!”杜健一头雾水,在一叠刚接手的案卷中,她找到了小赵的案子。原来,小赵在和邻居争执过程中头部被打伤,公安部门调解无果,小赵起诉了。 小赵为什么打这个电话?杜健决定探明究竟。在随后的沟通中,杜健发现小赵认为公安部门偏袒邻居,对他不公,打这个电话,是担心遭遇司法不公。 既然如此,何不打开天窗说亮话?杜健决定邀请小赵见证法官调查取证全过程。在小赵的陪同下,杜健多次到派出所调取案卷资料、向经手此案的人员了解情况。调查取证近两个月后,杜健判定小赵胜诉,但得承担部分责任。 宣判后,小赵心服口服,他说:“之前我一直担心法院会敷衍了事,没想到你为了我的案子跑了这么多趟,谢谢你为我讨回公道。 ” 急人所急—— 满腔热情撑起一片天空 作为一名民事类案件的法官,杜健常年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每叠案卷都记载着当事人的曲折经历,翻阅案卷,杜健往往与当事人一起感受着悲喜。面对当事人无助的眼神,她总能急人所急,在法律范围内为他们解决困难。 2013年10月的一个早上,一对中年夫妇找到杜健,话未出口,中年妇女便跪在杜健面前。杜健赶忙将她扶起,一边安抚她的情绪一边询问情况。原来,这对夫妇是安徽人,丈夫老陈在工地干活时摔伤腿和腰,腰伤尚未治愈,因索赔纠纷闹上法院。可雪上加霜的是,索赔案开庭前,台风“菲特”来袭,老陈家因此遭殃。夫妇俩走投无路,于是向承办法官杜健求助。 “别着急,这次台风我也是受灾群众,你们的实际情况肯定比我更难。请相信我,我会尽力提供帮助。”杜健一席发自肺腑的话,让老陈夫妇的情绪渐渐稳定下来。 随后,杜健深入浅出地帮他们分析案情,“从法律层面讲,目前案件中能处理的仅是已发生的腿伤费用,若终审判决,到手赔偿费只有四五万元。法院审理需要一定时间,老陈的腰伤治疗拖不得,且这笔数额远不够垫付腰伤治疗。” 站在老陈的角度,杜健建议先做被告企业的调解工作,将后续治疗腰伤的费用在本案中一并协商解决。当然,老陈要为此方案承担一定的风险,即今后腰伤实际发生费用可能会高于协商的费用。 考虑良久后,老陈夫妇决定接受调解。为有效帮助老陈一家及早走出困境,杜健第一时间联系相关专业医生,确认腰伤手术的必要性、风险性和后续费用。情况明朗后,她立即致电被告企业,说明老陈家情况,分析利弊,在她的努力下,对方都同意调解。两天后,老陈拿到了十万元调解赔偿款。 在同事的印象中,2013年是杜健工作任务最繁重的一年。那一年,杜健办理了431起民事案件,平均每个工作日办结1.7件案子。若说不辛苦,那是骗人的。那一年,杜健每天下班回到家,母亲看到她疲惫的样子,总是心疼不已。还有一段时间,有同事发现杜健老是戴着口罩上班,以为她感冒了,其实是因为她口鼻上火太厉害。尽管工作辛劳,杜健依旧怀着对司法工作的满腔热情,坚持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温暖的天空。 探索创新—— “小杜工作法”全院推广 在市法院,说起杜健的“小杜工作法”,同事总会给她点赞。自工作以来,杜健除了勤奋学习,还特别注重工作方法,勇于探索创新,是个有心人。比如在泗门法庭,她养成了凡事必备注的习惯;在民三庭,她创新电话调解法和微信调解法,完善了集中调解制;在民一庭,她致力于完善大陪审制度。这些工作方法汇聚成“小杜工作法”,在市法院不断推广,受到当事人和同行的好评。 一次,市法院庭前会面室里闹哄哄的,一对已经离异的中年男女一脸愠怒,争论女儿探视问题,双方亲属各自帮腔,言语间火药味十足。原来,两人离婚时,女儿小敏的抚养权给了妈妈。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爸爸认为,妈妈把女儿“藏”了起来,不让爸爸探视。久而久之,两人为了探视权再一次闹上法庭。 作为本案焦点人物,女儿小敏低着头,一声不吭。面对这一案情,杜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引入了大陪审制度,邀请市妇联工作人员作为陪审员协助审理。 小敏已经15岁,有自己的思想和判断,何不问问她的想法?在另一个房间,杜健和陪审员对小敏进行单独谈话。起初,小敏有些紧张,没说什么话。见此情景,杜健和陪审员不断鼓励小敏,他们深知青春期孩子的身心特点,寥寥几句宽慰的话,就打开了小敏的心结。 “我之前和妈妈一起生活,现在突然要和爸爸生活,我会不习惯。而且爸爸有了新家庭,我去一起生活的话,更加不方便。我还是希望和妈妈一起生活。”小敏轻轻地说。听完小敏的话,杜健心里明了案件审理的方向。 开庭后,当杜健把小敏的真实想法告诉这对父母时,双方都沉默了。最终小敏依旧跟妈妈生活,妈妈同意增加爸爸探视小敏的次数。见爸爸妈妈握手言和,小敏也松了一口气,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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