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执行听证通知书(2017)浙0281执异3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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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余 姚 市 人 民 法 院 参加执行听证通知书
(2017)浙0281执异35号 孙增发、陈建、海南美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明: 本院在执行(2016)浙0281执4908号申请执行人陈建与被执行人海南美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案外人孙增发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本院依法定于2017年5月10日14点10分在本院14号审判庭进行听证。本次听证由审判长周溶溶、审判员汪惠萍、卢斌主持,代书记员申训浩记录,希准时到庭。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
注意事项: 异议人、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必须准时到达应到处所,并携带有效证件(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等),及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据原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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