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016年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白皮书

发布日期:2017-08-10 信息来源:市法院字号:[ ]


2015年-2016年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白皮书

 

目 录

 

一、 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概况

二、 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现有机制与专项活动

三、 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今后工作思路

  

余姚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自2015年设立以来,秉承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理念,坚持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为未成年人法制事业奉献青春与热情。2016年,未成年庭荣获宁波市青少年维权岗称号。现就2015以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相关工作进行梳理分析,报告如下。

一、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概况

2015年至2016年,余姚法院共审理未成年刑事案件151件193人,其中包括盗窃92件106人、抢劫15件17人、聚众斗殴15件37人、寻衅滋事5件6人、抢夺3件3人、故意伤害6件6人、容留他人吸毒3件3人、强制侮辱1件4人、非法买卖枪支1件1人、故意毁坏财物1件1人、危险驾驶1件1人、贩卖毒品2件2人、非法拘禁2件2人、强奸1件1人、协助组织卖淫1件1人、职务侵占1件1人、交通肇事1件1人。

图一: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案由分布图

    (一)犯罪年龄相对集中

从犯罪年龄上来看,2015年以来,余姚法院未成年罪犯中,作案年龄在16岁以下作案4人,16至18岁189人,其中年龄最小的未成年被告人,为2001年出生。从涉案未成年人的年龄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在16、17岁,16岁有78人,17岁有111人,占总人数的57.5%。

图二:未成年人犯罪年龄分布图

(二)外地籍未成年人犯罪比重偏高

从户籍地来看,外来未成年人犯罪一直以来是余姚市未成年人犯罪中的一个突出问题。2015年以来,余姚法院所判决的未成年犯中,外地籍未成年犯有174人,占到了总人数的九成左右。

图三:外地籍未成年人犯罪分布图

    (三)非监禁刑适用率偏低

刑事判决来看,2015年以来,被判决的未成年罪犯中,被判处有期徒刑三至五年5人,三年以下及拘役165人,缓刑15人,管制4人,单处罚金4人,非监禁刑适用率为12%。该比例大幅低于宁波大市的平均标准。

图四:未成年人犯罪判处刑罚分布图

(四)低学历男性成为犯罪“主力”

从未成年被告人性别上看,2015年以来,在余姚法院一审判决中男性被告人181人,女性被告人12人。从学历上看,2015年以来,余姚法院一审判决中,小学学历53人,初中学历121人,高中学历19人,在校生11人。由此可见,低学历男性是犯罪的“主力军”。

图五:在校学生犯罪分布图

图六:未成年人犯罪学历分布图

二、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现有机制与专项活动

针对余姚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相关实际,并本着审判与教育防范相结合的理念,通过创建一系列有利于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有效机制,并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积极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及犯罪预防工作,立足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最大限度地维护青少年的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开展彩虹行动,注重事前预防

2015年5日26日,余姚法院未成年庭走进东南学校,正式开启“彩虹行动”专项系列活动。开启“彩虹行动”系列专项话动主要是为了更好地进行法制宣传、法制教育,并提升法制宣传、法制教育的效果。使得未成年人能够建立更好的法制观念,从而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数量。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开展“彩虹课堂”。2015年以来,余姚法院未成年庭法官先后给我市花园小学、一职校、三职校、五职校、梁弄镇中、东南学校的同学们上了一堂堂生动、活泼的法制课。余姚法院未成年庭法官针对在校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特点,结合近年来办理的一系列真实、典型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阐述了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危害及预防矫治措施。特别是针对在青少年中易发、多发的盗窃、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犯罪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引导同学们要自觉学法、知法、守法,遇到事情要保持冷静、三思而行、宽容大度、交友慎重,并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二是设立“彩虹热线”。犯罪心理学家普遍认为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处于人生的“心理危机”年龄段。为了能够使该年龄段的青少年能够健康成长,余姚法院开辟了“彩虹热线”。该心理热线由余姚法院未成年庭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法官接听,通过开通该心理咨询服务热线,帮助青少年朋友们积极面对挫折与困惑,及时疏导、矫正不良思维方式,使青少年朋友们能开心生活、快乐成长。

三是建立“彩虹法庭”。余姚法院通过与当地团委沟通协作,在余姚法院设立了青少年校外法制教育基地——彩虹法庭。2016年5月21日,彩虹法庭开展了成立以来的首次活动,在活动中,余姚法院第十八号审判庭正式挂牌成立青少年校外法制教育基地。从成立之日起,余姚法院第十八号审判庭将在寒暑假及六一期间为全市青少年开放,为余姚全市青少年朋友们提供参观、学习的场地。该基地挂牌成立后,举办了数场特殊的模拟庭审话动。在庭审中,由余姚市各学校的中小学生扮演法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等角色,让同学们从所扮演的角色中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制意识,更好地知法、守法。

四是设立微信公众号,实现新型法制宣传。2015年1日30日,余姚市人民法院未成年庭微信公众号—“护航青春”正式上线运营。余姚法院未成年庭微信公众号,以“护航青春”为主题,意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

(二)建立长效机制,注重审判实效

1.建立未成年人圆桌法庭长效机制。

2015年以来,余姚法院针对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建立“圆桌审判”长效机制,努力挽救失足少年。目前,己对100余名朱成年被告人适用了圆桌法庭审判,取得良好效果。

首先是明确圆桌审判适用范围。对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的独任审判的简易程序案件,未成年被告人认罪,且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宣告刑可能在五年以下的案件,适用“圆桌审判”机制。

其次是精心布置法庭场景。根据未成年人心理特征,采取环形的圆桌形式进行审理,在一定程度上消陈法庭的对抗特征。同时,审判人员可不着法袍,以减轻未成年被告人恐惧与抵触心理。

再次是强化庭审教育程序。由法官、陪审员分别实施法制教育和社会教育。强化判后释疑,听取意见,耐心解答,做到温情审判,亲情帮教。共抽选20余名适合做未成年人工作的合适成年人参加庭审。

最后是建立配套心理干预机制。余姚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一角专门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套了必备的硬件设备,并与团市委合作,建立了由心理老师、爱心人士等专业人士组成的心理咨询专家库,对对立情绪严重的未成年被告人采取心理干预,进行情绪疏导。

2.建立未成年人羁押表现考量机制。

为及时掌握未成年被告人羁押期间表现,准确适用刑罚,督促未成年被告入及时悔罪,今年以来余姚法院建立未成年被告人羁押表现评定制度,取得良好效果。目前,该院己对全部85名未成年被告人适用了该项制度,表现突出16人,表现较好48人,表现较差21人。其中2名原本表现较差的未成年被告人在该制度影响下积极改正错误,主动帮助并督促他人遵守羁押纪律。

首先是及时发送评定表格。对在押的未成年被告人,在送达起诉书副本的同时,即向羁押机关发送未成年被告人羁押期间表现评定表,在审前作出评价并返还该院。

其次是细化羁押评定内容。羁押表包括被告人姓名、性别等基本内容,涵盖健康状况、悔罪情况、羁押期间的表现,如是否与人发生争执、是否遵守监规等情况。   

再次是明确评价程序。由未成年被告人的管教民警对其被羁押以来的表现按照表现突出、表现较好、表现较差三个等次,进行评价并签名,再由羁押机关对管教民警意兄进行核查,最后交由检察机关驻监所人员进行综合评价,确保评价既翔实全面,又客观公正。

最后是综合运用羁押表现评价。法官将羁押期间的表现情况作为酌定情节予以考量,在庭审过程中进行出示并说明其对量刑的影响。同时该院还结合被告人羁押期间的表现,对情绪对抗严重的未成年被告人采取圆桌审判,及时进行心理硫导。

(三)保障交流畅通,注重事后矫正

余姚法院注重延伸职能,创新矫正模式。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注意研究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及时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思想动态和表现,准确把握其成长轨迹,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的放矢。

一是由办案干警帮助未成年人分析涉案原因,告知其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定,并让涉案未成年人根据干警的说明提示,说出对自己错误行为的认知以及对今后工作、学习的努力方向;家长也从改进家庭教育、承担管教责任等方面提出想法和规划。

二是通过与监护人或学校协作,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管理,提高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防控力,并通过日常思想、法制、道德教育和心理辅导,跟踪了解思想变化情况,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引导其慎重结交朋友,鼓励努力工作学习。

三是建立青少年帮教基地——“彩虹之家”。对于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不断完善沟通交流机制,提升矫正效果。余姚法院未成年庭通过与余姚市舜宇集团合作,根据未成年人个体特征量身定制帮教方案。为未成年被告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帮扶教育平台,使未成年被告人顺利渡过了缓刑考验期限,为其顺利回归社会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三、  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今后工作思路

近两年余姚法院着力于打造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法制宣传的“彩虹”品牌,下一步将进一步充实该品牌的内容、提升该品牌的影响力,不断拓展、开发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制宣传的新平台。

(一)   丰富法制教育形式

自余姚法院未成年庭成立以来,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例如“彩虹课堂”、“彩虹法庭”等等,通过进入学校给学生上几堂生动形象的法制课或者让学生进入法庭亲自扮演各种角色等形式,使学生和家长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起到了良好的法制教育及法制宣传的效果,深受同学们、家长、学校的欢迎。下一步将与教育局、团市委等部门多方合作,编排一台以遏制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校园话剧,进入各学校进行巡演,使法制教育以生动、娱乐的方式深入校园,帮助同学们学法、敬法、畏法、守法。

(二)完善心理测评工作

今年1月份,余姚法院的心理咨询室正式成立并投入使用。心理咨询室是余姚法院新设立的一个单独房间,在装修设计及硬件采购等方面都进行了慎重考虑,旨在营造一个温馨的空间。首先在房间的选择上,启用了一个有两面落地窗的采光好的房间,同时选择了暖色系的窗帘和墙纸,配以一整套小圆桌小圆椅,营造轻松的环境;然后在房间内专门设置了二个杂志架,并精心挑选了《荣格与分析心理学》、《让你的青春不迷茫》、《青春期的烦恼》等20多本有关青少年心理的书籍,希望来访者通过阅读书籍更好地调整自己的心态;同时,房间内还摆放了独特的沙盘,辅以人物玩偶、器械等上千种玩偶,这种游戏有助于心理咨询老师更好地了解来访者内心真正的想法。另外余姚法院将聘请专业的心理咨询专家坐诊,对一些特殊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或被害人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重建信心、重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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