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巾帼文明岗”考核奖惩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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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本次“巾帼文明岗”的创建质量,创建工作要注重过程管理,做到抓经常,经常抓,不得浮于形式,要做到深入、扎实。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创建要求,对所有参赛人员特制订了一些考核方法,并提出了相应的奖励措施。 (一)考核方法: 1、定期向当事人进行问卷调查,及时反馈争创效果,以便扬长避短,促进工作。 2、随机抽样。 3、明查暗访。 4、个人小结,工作汇报。 (二)奖励措施: 1、所有考核结果,将作为院绩效考核评定的依据之一。 2、对在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女法官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向院工会提议,适当进行物质奖励。 3、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女法官将作为院领导骨干,加以培养。
余姚市人民法院巾帼文明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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