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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去的钱讨不回来 债主非法拘禁欠债人

发布日期:2018-10-22 信息来源:余姚日报字号:[ ]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道理到了一些民间借贷的案例里,却变了味。

  三个月前,市法院宣判了一起非法拘禁案,分别判处阿龙和阿校有期徒刑6个月。阿龙和阿校之所以成为被告,是因为他们非法拘禁了“欠钱不还”的老乡阿杰。三个人之间的恩怨,牵涉到一个“钱”字,造成了两败俱伤的后果。

  20167月到12月,短短5个月内,阿杰因赌博输了很多钱,还欠下不少高利贷。为了还债,阿杰“拆东墙补西墙”,向老乡阿龙和阿校借钱,借款总计十多万元。借完这些钱后不久,阿杰不仅不还钱,还玩起了“失踪”,电话不接,微信不回。

  今年2月,阿校为了找到阿杰,从外地赶到余姚,碰到了老乡阿龙。当时,阿龙也在为催债烦恼。阿龙告诉阿校,前一天他在一个酒店里偶遇阿杰,当时他就带着阿杰到他开的房间,让阿杰写下2.5万元的欠条并归还1万元后才放他离开。阿校当即让阿龙帮忙,阿龙就用自己的名义约阿杰到酒店房间碰头。

  当天下午4点,阿杰应约而来。他没想到,这是一场非法拘禁的开始。在房间内,阿校让阿杰写下两张欠条,一张欠款11.5万元,一张欠款4.5万元。

  欠条写好后,阿校和阿龙并没有就此放过阿杰,他们将阿杰关在酒店房间,还扬言“不还钱就别想走”。阿杰在房间除了能用手机,其他什么事情也不能做,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迫于无奈,阿杰偷偷向母亲发出求助信息,让她帮忙报警。次日凌晨030分左右,接警的民警赶到酒店将三个人带回了派出所。

  今年6月,市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法官在审理时认为,被告人阿龙、阿校索取债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且具有殴打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阿龙和阿校为他们的非法催讨行为付出了代价。

  据法官介绍,近年来,一些涉及民间借贷的案件,存在暴力甚至违法催讨的现象。出借人往往采取威逼、恐吓等手段,甚至非法拘禁借款人,以达到讨债的目的,却不想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对此,市法院的法官告诫民间借贷关系双方,借款人借钱时要充分考虑自己的偿还能力,不要碰触高利贷;出借人要保留出借凭证,借款利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约定,催讨时要有理有据有度,应用合法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切勿因讨不到钱一时情急而触犯法律,最终造成两败俱伤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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