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执行听证通知书(2018)浙0281执异13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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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余 姚 市 人 民 法 院 参加执行听证通知书
(2018)浙0281执异132号
陈华君、叶革渭、陈建军、高维妙: 本院在执行(2014)甬余执民字第2868号申请执行人叶革渭与被执行人陈建军、高维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案外人陈华君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本院依法定于2018年9月26日14点30分在本院执行听证室进行公开听证。本次听证由审判长周溶溶、审判员汪惠萍、卢斌主持,书记员徐虹玒记录,希准时到庭。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注意事项: 异议人、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必须准时到达应到处所,并携带有效证件(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证明等),及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据原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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