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廉政家访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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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廉政家访活动的通知 本院全体干警: 为扎实推进家庭文明建设,搭建单位与家庭沟通交流平台,将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全面了解干警思想、工作、生活和家风情况,积极引导亲属协力构建家庭反腐防线,有效预防八小时之外的廉政风险,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开展廉政家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家访对象 本院全体干警(含编外人员) 二、 家访形式和内容 家访人员利用晚上或者休息日时间深入到干警家中,与干部家属面对面交流,注重了解干警家庭情况、家风建设、生活习惯,以及生活圈、朋友圈、兴趣爱好等情况,对家访了解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常态化开展家访的同时做到“四必访”:患有重大疾病的必访、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必访、工作生活遇到挫折的必访、存在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的必访。 家访活动结束后,家访人员需及时填写《余姚市人民法院廉政家访情况登记表》(见附件),由各部门汇总报院纪检监察组。 三、 活动时间 10月至12月 四、 有关要求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常态化开展廉政家访。院党组书记、院长对各分管院领导进行家访,各分管院领导对所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家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干警进行家访。
院纪检监察组 2018年10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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