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执行信息 > 执行动态
“陌路”父子为何对簿公堂

发布日期:2018-11-15 信息来源:市法院字号:[ ]


  近日,市法院在执行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的过程中,充当临时“老娘舅”,耐心细致地做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并上门为身患残疾的申请执行人服务,最终促使父子达成执行和解。

  老姚是这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前阵子,老姚因糖尿病并发症,导致双眼视力严重下降,并影响到了身体其他部位,在宁波一家医院做了截肢手术,花去了不菲的医疗费用。其实,老姚的生活一直处在困境当中,他长期患病,没有退休金,家中也没有积蓄。此次治病,除去医保报销,他还要承担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生活难以为继。

  这时候老姚想到了儿子小姚。小姚是老姚的独生子,由于年轻时老姚的过错,妻子和他离婚了,小姚对此一直不能释怀,久而久之,父子俩几成陌路。此次患病后,老姚向小姚索取赡养费,并要求他来承担医疗费用。

  这边父亲觉得儿子无情义,那边儿子认为父亲太出格,小姚回绝了老姚的要求,态度十分坚决。无奈之下,老姚将儿子告上了法院。市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姚年事已高,无劳动能力,综合各项因素,法院支持了老姚的诉讼请求,判决小姚每月支付赡养费,及承担老姚需要自负的医疗费用。

  然而,不知道是因为赌气还是为了别的原因,小姚没有完全履行法院的判决,为此,老姚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小姚收到市法院的执行通知书、传票等材料后,主动来到法院找到执行法官说明情由。原来,小姚的经济条件也不好,每月的工资除去生活开销所剩不多,不支付医疗费是因为他力有不逮。在和执行法官沟通后,小姚表示会如期按月支付赡养费,但医疗费用需要分期支付,并写下了书面承诺书。

  由于父子矛盾很深,小姚担心老姚不接受这个方案,于是请求执行法官出面,来劝一劝老姚。实际上,执行法官在接手该案件时,心中也十分感慨。“父子之间除了法理,应该还有亲情。”面对小姚的直白,执行法官决定试一试。由于老姚行动不便,执行法官便借着上门提供法律服务的机会做起了“老娘舅”,在老姚家中和他恳谈一番。

  执行法官“苦口婆心”,老姚心中对儿子也有一份割不断的亲情,最终,老姚认可了小姚的还款承诺,并写下了收款账号,这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执行。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