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王祖福 | 332621197111116239 | 因被执行人浙江省天台光鑫灯业有限公司拒绝履行余姚市人民法院已生效的(2017)浙0281民初264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故对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王福祖(往来港澳通行证C75390414,普通护照E03102221、G31395760,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T29877596)限制出境并作废其有效出入境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 往来港澳通行证C75390414 普通护照E03102221、G31395760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T29877596 |
2 | 熊土洋 | 330219195608115536 | 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2016)浙0281民初826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入境措施。 | 熊土洋(普通护照:G35066462,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T15246801,往来港澳通行证:C02951093,C54934930)、王裕兰(普通护照:G3506646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T15246802)、熊神峰(普通护照:G35066460,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T14822113)、裘伟学(普通护照:G4429785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T14822115)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