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余姚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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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余姚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5日在余姚市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院长 应启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全年新收各类案件26027件,结案25935件,同比分别上升7.12%和5.37%,法官人均结案341.25件,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保持宁波法院前列。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满足多元司法需求 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及时准确打击犯罪,持续助力“平安余姚”建设,审结刑事案件1311件,判处罪犯1861人。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审结故意伤害、“两抢一盗”、“黄赌毒”、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案件775件,判处1065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线索排摸,凝聚内外合力,形成高压态势。针对群众经营投资安全,突出惩治各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犯罪案件31件,判处98人,保护受害群众979人,挽回损失1.62亿元。针对生态环境安全,审结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犯罪案件11件,判处41人,审结首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发出首份“放养令”,有效修复生态环境。针对个人信息安全,审结泄露、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等犯罪案件4件,判处15人。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7件,判处9人。坚持预防为主,开展“守望幸福童年”防范性侵主题活动和“法伴成长”法治宣传系列活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妥处民事纠纷,保障群众安居乐业。聚焦家庭、居住、就业、交通、消费等重点民生领域,注重以柔性手段修复民事纠纷,审结民事案件14927件,其中调解或和解撤诉案件占62.14%。审结婚姻、继承、抚养、赡养等案件940件,推行诉中心理辅导、子女抚养计划书等新举措,家事审判的个性化、专业化、社会化特色更加彰显。审结物业纠纷922件,联合社区开展诉前引导、诉调对接和巡回审判,共建和谐人居环境。审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侵权纠纷3701件,保护受伤害群众的合法权益。追索劳动报酬1129万元,维护471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审结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51件,有效回应预付消费卡、网络销售假货等新问题。审结农村集体产权、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案件76件,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探索建立执行援助保险制度,为权利受到侵害而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48名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52.93万元。 聚力执行攻坚,兑现群众胜诉权益。聚焦“一性两化”,全力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执结案件8997件,执行到位标的21.85亿元。全面提升执行强制性。严厉打击拒不执行、逃避执行行为,列入失信名单并限制高消费4995人,利用公安网络布控2929人,司法拘留172人,移送涉嫌拒执犯罪6件9人。开展“姚江风暴”系列执行行动,组织实施节假日、夜间执行35次,同步营造全媒体曝光声势,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和自动履行的良性格局逐步形成,民事调解自动履行率达80.63%,位居宁波法院首位。全面提升执行信息化。推进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实现对被执行人16类25项主要财产形式的“一网打尽”,实际查控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股权等119331次。完善网络化司法拍卖机制,财产处置效果明显提升,成交金额25.42亿元,同比上升65.06%。全省首家启用“执行天眼”系统,借助大数据精准刻画被执行人高频生活轨迹,共上网查找被执行人892次,成功找到行踪轨迹252人。全面提升执行规范化。依托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办理过程全程留痕、实时跟踪、精准管理。完善终本案件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纠正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问题。依托“移动微法院”向当事人推送财产查控、评估处置等12个重要节点信息4.5万余次,实现执行全程向当事人公开。目前,市法院已接受中国社科院第三方评估,其评估体系中的“三个90%、一个80%”核心指标全部达标。成为宁波地区唯一同时入选全省“十大最美执行干警”和“十大精品执行案例”的法院。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依法支持违法建筑拆除、环境污染整治等行政管理行为,审结行政诉讼案件97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507件。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发送司法建议13份,优化法治政务环境。尊重契约自由,倡导诚实守信,审结买卖、承揽、加工等合同纠纷1664件。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和犯罪行为,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92件、刑事案件6件,其中假冒“施耐德”国际知名商标刑事案入选全国“知识产权十佳案例”。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联共同成立优质品牌保护联盟第三方支撑机构,精准护航创业创新。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化解产能过剩、促进要素盘活、助推转型升级方面的积极作用,将11家资不抵债且无力生还的“僵尸企业”高效出清,盘活企业资产4.34亿元,释放土地、房屋面积17万平方米。 防范化解经济风险。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审结建设工程、商品房预售等案件213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审结金融借款、票据、保险等融资纠纷746件,帮助金融机构收回不良债权13.25亿元。加强沟通协调,推进“银企合作”,防止“两链”风险转移扩散。防范化解民间融资风险,开展净化民间借贷环境专项行动,对9名恶意隐瞒、虚假陈述等不诚信当事人予以罚款或司法拘留,对22名暴力索债者追究刑事责任,153名当事人迫于威慑申请撤诉。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全省率先向社会公布首批12名职业放贷人并向公安、检察机关通报,引起强烈反响。 助力民企做强做优。出台“二十条保障意见”,发布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做实、做细、做精对民营经济及民营企业家的司法服务。开辟涉企纠纷处置“绿色通道”,采取诉讼保全免担保、降低保证金缴纳比例等措施,减轻企业诉讼成本。强化善意执行理念,灵活运用转贷续封、分期执行、债转股等方式,尽量减少司法强制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加大企业债权保护力度,及时兑现企业债权4.81亿元。持续深化“企业大走访”活动,精准回应企业司法需求,共走访企业51家,搜集意见建议42条。 三、顺应司法运行规律,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以责任制为抓手,健全审判运行机制。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实现员额法官绩效考评、动态调整制度化,完成第三批员额法官遴选,新增员额法官6人。健全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从源头杜绝关系案、人情案。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共办案10948件,占结案总数的42.21%。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在36件案件中实现证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切实推进庭审实质化。 以规范化为导向,提升司法管理效能。强化制度促规范,着重构建诉讼服务、审判程序性事务和执行全流程节点三大标准体系,形成审判团队自律管理、院庭长主责管理、审管部门专责管理的多层级监管格局。强化智能促规范,运用案件管理平台、庭审自动巡查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努力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动态监管;加大政法办案一体化平台应用,促进业务办理更加协同规范,审判协同率达69.17%。强化问责促规范,建立案件通报、评析、查究三项机制,筑牢责任链条,累计问责37人次。 以阳光化为目标,完善外部监督渠道。深入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庭审直播、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应用,共网上公布裁判文书31018份,开展庭审直播1273次,召开新闻发布会9次,举办公众开放日25次,开展“进社区、入乡镇”法治宣传21次。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决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打击恶意逃废债等工作,开展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6次。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邀请委员参与监督审判执行工作。全省首创“代表委员直通车”微信小程序,实现“掌上监督”。依法支持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依法纠正5件因出现新证据而被抗诉的案件。严格贯彻落实新出台的《人民陪审员法》,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9.95%,切实推进司法民主。 四、深耕品牌培育,不断提供“余姚经验” “余姚微法院”走向全国。2017年10月8日,市法院开发的全国首个“微法院”平台上线使用,利用人脸识别、OCR智能回填、多路音视频、电子签名等前沿技术,首次在微信上实现立案、调解、开庭、执行等全流程覆盖。去年1月2日,“微法院”在宁波两级法院推广,9月10日在全省推广。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先后4次批示肯定,专程赴甬调研指导并提出今年在全国推广,省委车俊书记、宁波市委郑栅洁书记等10余位省部级领导批示并给予充分肯定。“微法院”的创新和实践,对移动电子诉讼体系的打造、现有诉讼规则的突破、司法为民精准度和亲近度的提升等方面都产生了深远影响。目前,全省法院在平台上流转的案件已突破18万件,总访问量突破2250万次,其中市法院的流转案件达13728件。一年多来,“微法院”先后被各大媒体及网络报道2.8万余次,并入选“宁波改革开放40周年印迹”和“全国改革开放40周年中的人民法院”专题展。 “诉讼一体化工作室”全省首创。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讼一体化工作室,形成“审判团队+保障小组一站式服务”的全新办案模式,法官从立案开始“四员合一”,即负责立案、先行调解、送达、保全,对全案负责到底,极大方便当事人联络问询、知晓进展及参与诉讼,实现让当事人“一案只跑一法官”。首创立案诉讼辅导环节,引导理性诉讼,减少群众诉累。诉讼一体化工作室共调撤案件2209件,案件平均处理期限20天,较传统办案周期缩短36天,被上级法院以工作简报形式推广。 “矛盾分层递进化解”由点扩面。着力打造“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分层过滤体系。与交调委、消保委、市旅游局等36个单位或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通过诉前分流、诉中委托等方式,成功化解道路交通事故、消费者权益、旅游纠纷等案件2548件,化解成功率达91%。其中,通过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成功化解纠纷1923件,平台适用率达75.47%。依托人民法庭,联合辖区优质调解资源,创建“阿良工作室”“崇德调解室”等六个特色调解室,加强诉调衔接,实现矛盾化解在当地、消除在源头。 五、厚植发展根基,着力锻造过硬队伍 突出政治引领。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对党忠诚。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引导广大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和党员“三张责任清单”,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坚持“大党建”工作思路,通过知行讲堂、员额法官宪法宣誓、“姚法红锋”志愿服务等载体,着力推进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执法办案有机融合。 强化能力建设。大力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开展庭审观摩、案例研讨、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16次,着力提高法官法律适用、庭审驾驭、裁判文书说理和群众工作能力,13篇调研文章获宁波市级以上荣誉。开展“百日攻坚办案竞赛”和“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评选出6个审判业务标兵和9个审判业务能手;4名法官获得宁波法院审判执行业务标兵称号。与宁波律协余姚分会建立合作机制,定期开展业务交流、互评互促等工作,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筑牢廉政防线。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增强干警规矩意识。建立落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制度,首批对5个廉政风险重点防控部门开展一线督查。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作风检查,查找和整改问题70余项。加强廉洁司法教育,实行“廉政家访”全覆盖,筑牢“组织+家庭”双层防线。 2018年,市法院共有15个集体、28名个人获得宁波市级以上荣誉。市法院取得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各位代表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意识到,工作中还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面对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司法服务保障、防范风险的前瞻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案多人少”矛盾对司法工作的质量、效率及法官的身心健康带来不可避免的影响。三是“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成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破解执行难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深化。四是司法综合配套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新型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对此,我们将采取更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市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牢牢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加强“四项建设”,全力打造“一流名院”,为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创新型生态城市,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善作善成,在狠抓执法办案上有新业绩。依法公正高效履行审判职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食品安全等犯罪,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余姚”建设。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支持监督依法行政,助力更高水平的“法治余姚”建设。充分发挥民事裁判的规范、引领作用,调节修复社会关系,营造法治市场环境。巩固和扩大“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成果,坚持攻坚之后不放松、不懈怠,建立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执行工作的长足发展。 二要有责有为,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上有新实践。聚焦市委实现“六个方面精准攻坚突破”的部署要求,做好中心工作助推器。注重对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利的依法全面保障,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加大“僵尸企业”破产处置力度,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体经济振兴。加大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力度,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强化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净化民间借贷环境,惩治恶意逃废债和违法金融活动。提升环境污染审判专业化水平,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司法帮扶力度,健全对民营企业的联系、指导和宣讲常态机制。 三要再接再厉,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上有新成效。着力在完善司法责任制上下功夫,培养打造一批高水平办案“名家”,推进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统一司法裁判水准。着力在优化资源配置上下功夫,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科学设置审判团队,深化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改革,切实提升司法效能。着力在创新监督管理机制上下功夫,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应用,构建全院、全员、全过程实时动态的新型监管体系。 四要一心一意,在践行司法为民上有新举措。继续发扬“微法院”的改革精神,不断创新司法为民模式,全面实现司法服务水平的提档升级。加快完善“线上+线下”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争当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排头兵。大力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因地制宜地搭建和完善诉非衔接平台,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一起来”。持续深化司法公开,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合理的预期和真切的感知。不断改进法治宣传的渠道和方式,及时精准回应社会关注的虚假诉讼、“套路贷”、校园欺凌、执行难等司法热点,弘扬法治精神,传播司法正能量。 五要至微至显,在全面从严治院上有新气象。坚定不移地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常态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筑牢思想根基。全面开展党建争强,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坚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院“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更加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检察及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创新实干、砥砺前行,为我市迈好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创新型生态城市新步伐,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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