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甬余法委评71号 车牌号为浙B9XG95车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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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 甬信驰评字<2020>第105-1号
一、绪言 宁波市信驰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余姚市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车牌号为浙B9XG95车辆进行了鉴定评估。本机构鉴定人员按照必要的程序,对委托鉴定评估车辆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征询,对委托评估车辆在2020年6月1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格作出了公正反映。现将车辆评估情况及鉴定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与车辆所有方简介 ① 委托方:余姚市人民法院 委托方联系人:孙法官 ② 根据车辆信息表所示,委托车辆车主:张猛进 三、评估目的 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本项目评估目的:□交易 □转籍 ☑拍卖 □置换 □抵押 □担保 □咨询 □司法裁决 □典当 □其他 四、评估对象 评估车辆的厂牌型号(丰田牌TV7252V5);牌照号(浙B9XG95);发动机号(C533917);车架号(LFMBEC4D9B0042224);登记日期(2011年06月16日);年检有效期止2019年6月30日; 五、鉴定评估基准日 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11日 六、评估原则 严格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原则。 七、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2020)甬余法委评71号 (二)法律、法规依据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4、《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5、《汽车报废标准》 6、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产权依据 委托鉴定评估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330011040486 (四)评定及取价依据 1、技术标准资料:《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和《国家 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的相关规定》 2、技术参数资料:汽车技术参数及价格手册(2003年版) 3、技术鉴定资料:机动车鉴定评估作业表、维修记录、车辆安全检测报告 (年检)、事故车辆维修报告和旧机动车鉴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4、其他资料:车辆价格网页资料 八、评估方法 □重置成本法 ☑现行市价法 □收益现值法 □其他 计算过程如下: 1. 重置成本:因该车鉴定评估目的为拍卖,故重置成本229800元 2. 成新率:采用综合分析法计算成新率为35.2% 评估价值:55000元 九、评估过程 按照接受委托、验证、现场查勘、评定估算、提交报告的程序进行。 十、评估结论 车辆评估价格:55000元,金额大写:伍万伍仟元整;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该车已抵押;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 2、经“公安交警信息网”查询截止到2020年6月11日该机动车非现场未处理违法记录共2条,其中,牌证发放地违法记录2条,跨省违法0条;具体扣分、罚款以主管部门信息为准; 十二、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一) 本项评估结论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至2021年6月10日止; (二) 当评估目的在有效期内实现时,本评估结果可以作为作价参考依据。超出评估报告有效期,需重新评估。另外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内若被评估车辆的市场价格或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车辆的价格发生变化,对车辆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也需要重新委托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三) 鉴定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其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项目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机动车鉴定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本报告书不当而产生的任何后果与签署本报告书的鉴定评估机构无关;未经委托方许可,本鉴定评估机构承诺不将本报告书的内容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附件: 一、 司法评估委托书 二、 机动车鉴定评估作业表 三、 车辆信息表复印件 四、 鉴定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 鉴定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 车辆照片
注册二手车鉴定估价师(签字、盖章) 复核人(签字、盖章)
宁波市信驰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1日 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评估报告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余姚市人民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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