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余姚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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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1年1月20日在余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院长 王家星 2020年,市法院紧紧围绕余姚争当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排头兵的目标定位,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荣获“全省突出贡献法院”称号。全年新收各类案件21135件,结案21669件,同期结案率102.5%,一线员额法官人均结案361件。办案质效整体均衡、全面优化,在宁波中院14项指标体系中,11项进入全省A级,9项位居前三。 一、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余姚”建设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恪守罪刑法定原则,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商通报、协同推进制度,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克服疫情不利影响,线上线下齐头并进,高效审结涉黑恶案件8件、判处81人,提前实现案件清结目标。注重源头查控,加强内外联动,彻底摧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财产执行到位3426.5万元。聚焦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及时发送司法建议6条,推动“行业清源”走深走实。 有力有序惩治犯罪。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168件、审结1165件、判处1738人,同比分别下降13.4%、15.4%和8.9%。全省率先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从严从快审结涉口罩诈骗、非法狩猎等犯罪案件10件、判处13人。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多发侵财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涉网络犯罪,筑牢维稳护民防线。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判处11人。 融入融合社会治理。构建“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分层过滤体系,民商事收案下降4.3%,诉前化解和民事可调撤率达86.6%。主动嵌入市级矛调中心,借助“5G+VR”,在镇级矛调中心试点“e站法庭”。充分释放“解纷直通车”的优势,不断扩大“朋友圈”;与中国社科院合作,研发上线“诉查查”微信小程序,满足公众诉讼信用查询需求,主动服务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 二、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着力助推更高质量的经济发展 以服务“六稳”“六保”为先。出台保障意见12条,主动研判涉疫8大重点领域风险并提出法律建议,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营造稳市场、稳投资的法治预期,审结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侵犯产权犯罪案件55件。严惩危害金融安全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套路贷”等犯罪案件16件、涉案资金6.5亿元;审结金融、民间借贷等案件3006件、涉案资金8.2亿元。积极参与“四送一增强”专项行动,深化“企业巡回宣讲团”品牌,强化善意司法理念,“活封活扣”“放水养鱼”。两则案例入选《浙江法院战疫情、保民生、促发展典型案例》,服务“六稳”“六保”工作经验被《人民法院报》专版报道并获得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以助力转型升级为要。以新成立中意宁波生态园区人民法庭为契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审结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99件。设立“新经济司法保护委员工作室”,画好多元共治的最大同心圆。开展“稳外贸、促发展”专项行动,担任“法治专家”为行业“把脉问诊”。突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准予环保、国土行政处罚238件,审结破坏环境犯罪案件18件、判处39人。保障美丽乡村建设,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完善诉调衔接、速裁速赔机制,相关做法获最高法院推广。 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推动召开高规格的府院联席会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4件,准予行政非诉执行277件,助推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实现了“双下降”。与市委党校互设教学基地,编发行政审判白皮书,获得了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设立破产援助基金,全省首创“拍卖重整投资权”,相关经验在最高法院《工作简报》上刊载。 三、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着力优化更高品质的司法供给 坚持依法依理,维护民生权益。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1974件、审结12276件。强化涉疫司法应对,审结涉合同、消费、教育、就业等纠纷2407件。促进和谐家风建设,将“阳明心学”有机融入家事审判,审结涉婚姻等纠纷案件720件。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审结涉抚养、监护等纠纷案件60件。创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云课堂”,被“学习强国”推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快立快审欠薪案件96件。加大虚假诉讼防范惩处力度,对14名不诚信当事人开出77万元“罚单”。注重以案释法,做强融媒体,传播正能量,获评“全国司法宣传和通联工作先进单位”。 坚持善作善成,破解执行难题。助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全年执结7718件,执行到位15.5亿元。坚决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限制消费5364人、纳入失信名单4090人、罚款拘留2295人次,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侦查33人,违法制裁率42.3%。办理过程全程留痕、实时跟踪,有效防范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全省率先与金融机构共建执行“云模式”,实现当事人领取最低保障“一键办理”;积极推进司法拍卖“零次跑”,108套房产全流程线上交付,办理速度提高40%以上。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将自动履行纳入余姚“道德银行”体系。 坚持有始有终,做优诉讼服务。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积极推进跨域立案。深化“诉讼一体化工作室”建设,配备速裁快审团队,形成问询立案、保全送达、调解速裁一站式服务,努力让当事人“一案只跑一法官”。65.1%的民商事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得到快速解决。完善执行援助保险制度,8名受害人获理赔款32.7万元;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47.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49.8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立案庭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四、充分激发改革活力,着力打造更高效能的司法运行体系 诉讼制度改革多维突破。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出台宁波首个《常见犯罪认罪认罚量刑参考》,审结认罪认罚案件1043件。建立核心审判辅助事务处理中心,集中办理财产保全、鉴定评估等工作。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充分尊重当事人程序选择权,拓展合意适用范围,大力开展“要素式”“集约式”庭审,细化令状式、表格式裁判文书,实现批案专审、简案快审。适用小额诉讼、简易程序审结案件3943件、6223件,平均审理周期仅12.9天、34.5天。相关改革经验入选最高法院第九批司法改革案例。 审判监督管理纲举目张。按照自然审限长短,建立审判团队自律、院庭长主责、审管部门专责的三位一体监管体系。深耕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充分激活办案咨询、类案统一和审判监督的多重功能。院庭长带头办案8044件,占结案总数的37.1%。强化程序指引,分条线、分案由建立标准化程序流转图。开展“月比季竞年赛”,用好绩效考核“指挥棒”,激发一线办案积极性。深入开展“司法质量监督大检查”,落实通报、评析、查究三项机制,打造监管“闭环”。6个月以上未结案同比下降68.3%,12个月以上未结案已连续4个月保持“零存量”,一审判决因瑕疵被宁波中院改判发回仅1件。 智慧法院建设稳中有进。全流程、全要素推进无纸化办案,让当事人和法官充分享受信息化带来的“红利”。对接律协、银行等高频次诉讼群体,设立自助立案专区,引导通过移动微法院、浙江法院网申请网上立案,无纸化立案率大幅上升至80.8%。完成29个审判法庭高清升级改造,建成14个远程审判庭,用足用好E键送达、文书智能纠错等平台,累计在线调解5989件、在线开庭1494件、电子送达16902件。建立集约化扫描中心,大力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卷宗精简归档率实现100%。 五、切实增强核心战斗力,着力锻造更高素质的姚法铁军 强党建铸魂。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建立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长效机制,不断用理论武装“强筋健骨”。推行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建成18个党建活动室,严格落实支部书记述职制度,开展“达标创星”活动,压紧压实战斗堡垒作用。宁波法院系统内率先成立青年干警联合会,不断增强“姚法红锋”志愿服务队的号召力,先后参与一线联防联控2500余人次,1个集体、2名同志获评市战“疫”先锋团队和个人。在横坎头村创设“红村法官工作室”,打造青年干警融入基层的“前哨阵地”。党建工作获评全省法院创新案例二等奖。 精业务立本。聘请骨干型法官担纲青年导师,优化队伍的梯次配备。成立“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杜健等领衔的3个工作室,常态开展“名师讲堂”活动。加强精品调研培育,中标并完成4项省级调研课题,数量位居宁波基层法院第一;11个案例荣获宁波市级、省级荣誉;4个获评全国优秀案例;已有5篇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公报,数量位居全国基层法院前列。 严作风塑型。坚持政治督察、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多管齐下,大力推进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暨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治理,敢于动真碰硬,调整中层岗位4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开展代表视察、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支持检察法律监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2021年,市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三区三城”目标,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加快打造“有品牌、有品质、有品性”的一流名院,为建设高水平现代化创新型生态城市、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紧扣新发展,提升保障能力现代化。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打造司法引擎。主动融入我市重大战略实施,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面打造“三服务”升级版,以司法智慧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要把握新观念,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系统观念,助推夺取“一星金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助力依法治市。做大做强“e站法庭”等智治平台,擦亮“阿拉一起来”的“金名片”。加强涉农、环境资源等审判,护航乡村振兴,保障城市品质的提升。 三要围绕新需求,提升服务能力现代化。完善民法典实施和宣讲机制,加强“两个一站式”建设,健全守信正向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断夯实法治底色、增添司法温度。 四要培育新动能,提升审判能力现代化。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不断刷新办案的“余姚加速度”。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五要锚定新方向,提升队伍能力现代化。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强化政治建设统领,全面推进从严治院。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检察及社会各界监督,努力建设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院队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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