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余姚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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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2年1月24日在余姚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代院长 吴伟民 2017年以来,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9903件,审执结111401件,同比分别上升19.41%和23.99%,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均稳居全省前列。 一、立足忠诚履职尽责,公正司法取得新成效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刑事案件6741件、审结6775件、判处9542人,同比分别下降30.43%、29.60%和28.81%,犯罪案件持续下降,社会治安平稳有序。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14件119人,发送司法建议6份,有效净化社会风气。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2745件,依法惩治群众高度关注的食品等热点领域犯罪93件308人,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结职务犯罪案件33件42人,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3589名轻刑犯依法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 聚力民商纠纷化解,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受理民商事案件61297件,审结62023件,同比分别上升14.19%和17.59%。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审结涉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案件6479件,常态化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判处欠薪犯罪7人,帮助劳动者追回欠薪6913.32万元,让司法为弱势群体“撑腰”。优化家事审判方式,审结婚姻、抚养、赡养、继承等案件5563件,创新离婚冷静期、准单亲家庭未成年人无痕关爱等机制,将“阳明心学”融入柔性化解。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审结宁波首例适用民法典“好意搭乘”新规定案,被浙江电视台等10余家媒体报道。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结偷南瓜溺亡“赔不赔”、赡养老人“管不管”等典型案件,以案树理,让司法明是非、显温度、有力量。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69件,审结375件,同比分别下降10.44%和6.95%。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裁定准予非诉行政执行3042件。在宁波法院率先成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与市政府联合出台工作规则,探索形成“三必调”工作机制和“三阶段调解工作法”,有效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连续5年召开高规格府院联席会议,编发行政审判白皮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84.10%,较2017年提升51个百分点。 二、聚焦中心重点工作,服务大局彰显新作为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联合18家单位出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办理破产便利化实施方案》,设立破产专项援助基金,创新运用“清算式”重整、预重整、共益债融资、网络拍卖重整投资权等机制,使158家“僵尸企业”高效出清,释放土地、厂房57.2万平方米,盘活资产21.3亿元,成功推动璟月湾、华鑫化纤集团、世模公司重整自救,相关工作被最高院《工作简报》刊载。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审结知产案件911件;设立“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新经济司法保护委员工作室”,打造“小明创业记”协商故事会,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的知产普法;深化知产“三合一”审判改革,审结全省首例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两则案例分别入选浙江法院商业秘密司法保护八大典型案例和全国“知识产权十佳案例”。 保障重大决策实施。切实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出台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先行地建设等实施意见,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妥善审理棚户区改造、城建拆迁、土地确权等案件93件,化解一批涉宁波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余姚智能光电小镇等重点工程案件,确保全市重点项目顺利推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审结“三农”案件167件,设立3个“旅游巡回法庭”,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提供法治保障,相关做法被最高院推广。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梳理八类重点领域风险并提出法律建议,编发法律指南和外贸风险提示,全省首家直播聚众赌博案庭审,入选“浙江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十大典型案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妥善审理金融类案件5805件,严厉打击逃废债,帮助金融机构收回金融不良债权38.87亿元。深入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对38名不诚信当事人开出96.55万元“罚单”,对利用诉讼谋取不当利益者形成有力震慑。稳妥处置房地产领域、“双减”政策下教育培训领域等群体性纠纷,帮助化解“爱贝”“小潼星”等培训机构纠纷730余起。 三、秉持人民至上理念,司法服务再上新台阶 优化服务惠民生。加快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一体化建设,推行案件“当场立、网上立、跨域立”,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9.32%,网上立案42792件,跨省域立案13件。设立律师服务中心,为律师提供优质诉讼服务。强化司法救助功能,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99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14.3万元、执行援助保险104.53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全省首创“诉讼一体化工作室”,实现当事人“一案跑一法官”,超七成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得到快速化解。 兑现权益护民利。受理执行案件37582件,执结38315件,执行到位金额105.01亿元,同比上升131.66%。开展“姚江风暴”“雷霆行动”等专项执行11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2733人次,限制高消费28183人次,限制出入境4247人次,实施司法拘留1717人次,罚款199.8万元,判处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21人。规范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出台21个制度文件,使用“一人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实现进出账户全程留痕、有效追溯。长效机制不断健全,依托信息执行指挥中心,实现线上查控50余万次。开展“六稳六保”专项行动,灵活运用“活封活扣”、保全财产置换等手段,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工作经验被《人民法院报》专版报道。 多元解纷化民忧。构建“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法官团队入驻矛调中心,构建“1+N”多元解纷模式,诉前化解纠纷33162件。打造崇德调解室等6个“一庭一品”特色品牌,全面推行“一镇一团队”的乡村人民法官制度。依托“解纷直通车”,推进“共享法庭”和“全科网格”深度融合,已在19个镇街、6个行业、329个村社建成。积极回应群众法治需求,成立法律巡回宣讲团,创设法治“云课堂”,开展“普法六进”活动230余次,相关经验被“学习强国”推送。 四、深化改革守正创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取得新提升 有序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更为成熟。选任员额法官31名,实现85%以上的法院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探索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指定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会议衔接规程,落实类案与关联案件强制检索制度,坚持“四类案件”重点监管和流程节点常规监管,常态化开展司法质量监督大检查,累计评查案件5782件次,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瑕疵率降至0.02%,居全省第2。 深度推进诉讼制度改革,司法资源配置切实优化。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开展庭前会议47次,排除非法证据36次,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2件,通知证人、侦查员、鉴定人等出庭作证123人次,为1491人通知援助律师到庭辩护,切实保障辩护律师权利,坚决杜绝冤假错案。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相关经验入选最高院第九批司法改革案例。 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发展内生动力充分激发。全国率先研发使用“移动微法院”诉讼平台,迅速走出浙江、推向全国,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称赞“引领了世界移动电子诉讼发展潮流”;积极创新“三书送达”制度理论,为《民事诉讼法》修改贡献“余姚规则”。创新研发“被执行人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平台”,得到省高院李占国院长肯定。“诉查查”平台实现迭代升级,获评全国2021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得到最高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五、夯实从严治院根基,司法队伍建设展现新风貌 淬炼“信得过”的政治品格。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不断用理论武装“强筋健骨”。开展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支部一品牌”,录制发布余姚法官之歌MV,打造“最强党支部”“姚法红锋”“一心两室一长廊”等品牌载体,不断提升组织力、凝聚力。 锻造“靠得住”的过硬本领。持续开展“月比季竞年赛”“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等系列活动,案件质效显著提升。成立3个“名法官工作室”,推行“师徒结对”机制,队伍梯队有效建立。与高校共建研究基地,调研能力不断提升,成功申报2项最高院重大课题,10项省高院重点课题,95篇调研成果获宁波市级以上奖项。 培育“能放心”的优良作风。积极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终本、破产、改发等“八类高风险案件”主动查纠,庭审巡查、审务督察、信访核查“三管齐下”,队伍思想、纪律、作风明显提升;扎紧织密制度笼子,针对堵点难点出台制度文件23个,相关工作获省教育整顿督察组充分肯定。 保持“敢透明”的开放姿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研发“代表委员直通车”,进一步畅通掌上监督渠道。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依法纠正抗诉案件36件。深入推进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1174件,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91.81%。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公开裁判文书74949份、开展庭审直播8982场次,一名法官荣获“全国优秀直播法官”称号;依托法院官微推送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等405篇,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国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五年来,市法院荣获“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院”等称号,累计44个集体、89人次获宁波市级以上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司法服务同新发展理念要求需进一步契合;二是案多人少矛盾需进一步改善;三是人民法庭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四是个别干警综合素质需进一步提升。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市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委、宁波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余姚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打造“党建优、服务好、业务精、管理强、素质硬”的现代化数智强院为目标,忠诚履职、守正创新、担当作为、勇争一流,努力为我市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地、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活力“最名邑”提供精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要聚焦中心大局,以更大担当巩固服务高质量发展。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以高质量司法工作服务保障“六个余姚”建设。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领域重大风险,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扎实推进企业破产审理方式改革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深化“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新经济司法保护委员工作室”等品牌建设,助力营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 二要笃行为民宗旨,以更实举措切实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全面正确实施民法典,密切关注和回应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基本民生诉求。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切实保障民生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弘扬新风正气。在此,我郑重承诺,今年市法院将用心用情用力办好司法为民“五件实事”,让司法工作更好融入群众生活,切实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三要深耕基层治理,以更高站位投身平安建设大事业。加强与行业主管机构、人民调解协会、律协等解纷力量对接,不断完善诉源治理新模式。深化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创新“法官驻镇联村、人民调解驻庭”双向派驻机制。强化生态法庭建设,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加快“解纷直通车”迭代升级,助推“四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 四要抢抓先行机遇,以更优改革激发提质增效新动能。加快建设全域数字法院,推进扫描送达中心集约化改造,全面推进办案办公无纸化向智能化转变。探索审务一体化、人事一体化机制创新,推动办案模式从立审执分离向立审执兼顾转变、绩效评估从侧重内部管理向关注当事人体验转变。深入推进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努力用最少的流程、最短的时间、最优的服务,一揽子解决当事人的烦心事。 五要守住从严底线,以更严要求淬炼高素质法院队伍。坚持政治立院,强化党支部管思想、管干部、管业务、管落实的实质化功能。坚持人才强院,实施“头雁”工程、“强基”工程,加强法院专业化、职业化人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专家型、复合型法治人才;加强院校共建,强化青年法官培养。坚持规范治院,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各方面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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